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采暖期锅炉房生产用煤场内铲车上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大厦B座6层66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采暖期锅炉房生产用煤场内铲车上煤服务项目; 5.预计铲车上煤数量: 24 万吨(数量为模拟数量,实际数量以采购人生产用煤实际发生量为准); 7.服务期:2024-2025采暖期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生产用煤场内铲车上煤服务,如有必要需24小时连续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做好相应准备; 3.1 供应商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使用符合运营条件的车辆、驾驶人员(报名时需提供装载机操作凯发K8官网入口证、行车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 3.2 供应商在采购人厂区内工作时要遵守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遵守采购人厂区内安全管理、调度运输、铲车场内上煤等相关规章制度(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近三年(2021-2023)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拒绝近三年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3.7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项目的响应; 3.8供应商具有全额垫资的能力, 2024-2025供暖期结束按锅炉房生产用煤实际发生数量计算上煤数量进行铲车服务费结算(锅炉房生产用煤实际发生数量等于铲车上煤数量),供应商对此认可且无任何异议。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领购。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装载机操作证、行车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相关承诺书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2.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